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是习对青海的殷殷嘱托,是能源革命赋予青海的时代机遇,更是青海实现高水平发展的现实路径。今天,在法治力量护航下,青海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绿色产业成为经济稳步的增长新动能。截至2024年底,青海电力总装机突破7100万千瓦,清洁能源、新能源装机占比分别达94.6%、70%,在全国率先实现新能源装机和发电量占比“双主体”。
绿色是高水平发展的底色,建设美丽中国必须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良法是善治的前提,科学立法是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制度依托。牢记习的殷殷嘱托,积极融入国家重大能源战略布局,充分挖掘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快速推进清洁能源规模化、基地化发展,要求我们与时俱进、改革创新,推进体现地方特色的创制性立法,以法治促进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持续为青海清洁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动能。
能源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攸关国计民生和国家安全;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水平发展的关键环节。作为全国清洁能源大省,青海发展清洁能源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太阳能、水能、风能资源位居全国前列。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青海省清洁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围绕建立健全清洁能源产业工作体制、加强清洁能源产业工作创新支撑、促进清洁能源产业工作融合发展等方面,明确了青海清洁能源产业高水平发展的路径和重点,明晰了青海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职责要求。通过研究解决清洁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难题,准确反映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要求,凝聚社会共识,稳定发展预期,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巩固提升产业竞争力,推动清洁能源健康有序发展,以全力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助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建设产业“四地”,因地制宜推动绿色算电协同发展,《条例》必将有效发挥立法的引领、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严格执法是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关键,公正司法是发展方式绿色转型的保障。我们要在习法治思想和习生态文明思想的科学指引下,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充分认识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意义,深入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组织专家学者宣传解读,有力提升《条例》社会关注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助力增强法治宣传社会整体效果。能源行业要认真贯彻实施《条例》,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逐步的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能源改革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以《条例》的公布和实施为契机,优化政府在防治环境污染、保护自然生态、引导鼓励绿色低碳经济发展等方面的规定,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要完善经营主体在节约集约利用资源能源、推动生产经营活动清洁低碳转型等方面的规定,实现从源头上减污降碳;健全社会公众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等方面的规定,营造全社会一同推动绿色发展的良好氛围,把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的客观要求精准落实到具体规则上,为各方主体提供微观层面的清晰行为指引,形成汇聚各方力量探索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新路子的法治合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青藏高原生态保护和高水平发展不断迈上新台阶。